上海律师说法:超市自力救济过限,构成侵权
张某在超市购物后,离去时,检测器却响了。两名保安把他带到楼上办公室,张某说有两双袜子忘记付账了,掏钱付账。超市不同意,要罚款1000元。张某突然狂跑,保安在后面追赶,张某摔倒受伤。张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由特定机关依法定程序作出,超市无权罚款。张某在补交货款后逃跑,保安追赶导致张某摔伤。超市的行为已超出自力救济范围,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超市赔偿张某二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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