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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兆刘律师,男,汉族,现为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833891)。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秉持“正派做人、踏实做事,客户至上、共赢发展”的执业理念处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擅长办理公司业务、房地产、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经济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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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现维修记录,退一赔一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上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2-4-18 2:15:12 阅读:899次 【字体:

上海律师说法:新车发现维修记录,退一赔一

张某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200631日签订一份《车辆销售合同》,花费人民币1206800元购买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辆05款奔驰S350汽车一辆,提车后,因车辆出现故障,将车辆送往奔驰车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在维修时张某发现奔驰公司的维修电脑记录自己的汽车在200523日已进行过维修。张某由此认为某销售有限公司违反销售合同的约定销售给其的车辆非全新车辆等不符合约定,存在欺诈诉至原审法院。

法院认为张某为消费者,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经营者,两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张某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某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商品存在的瑕疵应当予以说明。但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给张某的奔驰S350L汽车与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的车辆说明相差甚远,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车辆给张某时进行了虚假说明及以修复车冒充正品车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据此法院判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还购车款人民币1206800元给张某,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106466元给被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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