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说法:交通事故私了又反悔,追加赔偿能否支持
赵某与张某于2016年8月份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倒车时撞到了张某,张某倒地,当时张某感觉身体问题不大,事故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后经交警调解双方签订协议,赵某一次性给付张某8000元,双方一次性了断,余无纠葛。但张某回家后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便去医院检查,发现有腰椎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联系赵某要求增加赔偿,赵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过一次性赔偿的协议,其不应该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
上海律师说法:虽然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合法有效,但协议中约定的8000元一次性赔偿,在张某继续治疗和进行伤残鉴定之前,其数额与张某的实际损失相去甚远,明显属于显失公平。张某对后面的伤残情况在签订协议时并未预见。最终法院判决赵某再行赔偿张某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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