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说法:甲醛超标,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
2017年1月1日,李某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为3100元一个月,押金3100元,先付后用,押一付三,一方提前解约需赔偿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房屋使用了二个月,张某觉得房屋气味比较大,于是跟李某交涉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共二个月租金,但李某表示因为张某违约押金与租金不退。于是张某找了室内空气检测公司对房屋内空气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前通知了李某检测的时间,让李某参与,但李某不予理睬。检测后,结果显示甲醛超标三倍以上。于是张某再次找李某要求退费,李某仍不同意。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退还全部租金、押金和中介费。
上海律师说法: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本案中甲醛严重超标,房屋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长期居住必然会给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危害,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退还房屋租金。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李某退还全部租金和押金及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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